一、首次公開發行的過程和效果
第一、香港上市程序透明,時間可控性很高。這主要受益于香港上市有一套明確規范的程序,加之監管機構獨立公正、廉潔高效,專業機構質素高,公司一般在6-12個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上市的過程。
第二、在估值方面,香港市場對內地金融、新能源、消費品行業的接受程度較高,估值基本接近,甚至出現很多香港估值高于內地A股估值的案例,主要集中在銀行、保險、新能源、軟件等行業板塊。
第三、上市后將提高公司國際形象,借助上市過程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宣傳和推廣公司業務,有助于開拓全球市場,拓展更高層次業務。
第四、通過國際商業平臺,有助于公司吸納全球一流人才。
第五、香港的監管機構、投資者和媒體公眾都對上市公司的企業管制和內部控制有較高的要求,這會促使上市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從而使公司的股東和管理層長期獲益。
二、上市后的各項便利
第一、香港上市后的再融資非常便利,通常是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不需要額外的行政審批。
第二、在香港可以使用的融資手段極為眾多,包括:配售、供股、可轉債、認股證、高息債、杠桿融資等等。其實在香港資本市場,除個別年份以外,上市公司的再融資的規模都超過了首次公開發行的規模,這突顯了再融資的便利,為優秀企業提供了廣闊的業務空間。
第三、控股股東禁售期僅為6個月,相比A股的3年禁售期要短得多。
第四、兼并收購的便利。香港上市公司運用股票作為并購工具的作法比較普遍,并且是市場化運作,無需行政審批。如果利用香港上市公司的平臺進行國際并購,其便利性也優于涉及跨境審批的A股公司平臺。
第五、香港上市公司得到來自于國際機構投資者和分析員廣泛和資深的研究覆蓋。通過與國際投行和國際投資者的密切交往,可以為公司提供更國際化的視野。
第六、不對股息及任何售股利潤征稅。
第七、不受外匯管制,資金自由流通。